香港一名中年母亲怀疑误信男性朋友有天赋神力,竟多次让自己亲生女儿给对方做“精神治疗”,藉词为现年十六岁的女童治疗月经、皮外伤等琐事,要她脱去衣服,张开大腿,矇眼让该汉抚弄胸、背及私处等。该女童承受极大的屈辱,最后经朋友开解,才在纸上把受辱经过和盘托出。女童母亲连同其涉嫌号称有神力的男友其后被捕,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开审。
据香港大公报报道,两名被告男女分别为五十二岁的陈姓男子及四十二岁的事主母亲,都没有工作。两人昨否认三项向年龄十六岁以下的儿童作猥亵行为等罪名,涉及在去年七月至十月期间,分别在港岛的家中、东涌、湾仔和铜锣湾的酒店房间内淫辱事主。据控方昨日说,女事主受害后目前在保良局居住。
好友察觉事主哀伤
控方案情透露,女被告为十六岁事主的生母,而男被告则为女事主生父的朋友。事主父亲自一九九六年起,便于内地工作和居住,故此女被告与事主一起在港岛一私人屋苑居住;而男被告则在一九九七年起迁入同居。事主生父仅每月会到访家中两三次,而去年事主母亲更在女事主父亲探访时,外出避住酒店。
案件在今年一月二十三日,由事主的一名十七岁好友所得悉,当时其友察觉事主神色哀伤,遂查问原因,但事主拒绝回答,却用纸笔写出了一段淫辱史,过程足足有数页之多。事主好友其后向社工公开事件。而警方在今年一月二十五日与事主进行录像会面。
据事主称,二○○七年七月某天,男被告和母亲跟她一起在家,当时男被告称可为事主身体注入一些“光”。女被告竟按男被告指示,替事主淋浴后,叫她赤裸坐在床边,女被告其后为事主矇眼,叫男被告说了些中国古代有关的字句,并嘱事主在客厅走廊来回走动十五次,身上则一丝不挂。
一丝不挂来回走动
八月十七至二十日,男女被告与事主入住湾仔一家酒店房间,男被告在事主淋浴后,表示将治疗事主的月经问题,女被告矇上事主眼,男被告其后用手压事主的胸、背及私处,更将手指放在事主的阴道外,打圈的抚动。事主感到十分惊慌,但却被男被告喝令不要动。事主事后十分懊恼,不明白男被告的淫行为何,质问母亲女被告,但竟被告之是为她好。
男被告:“没有能力治病”
两名被告昨日的神情,似乎对审讯十分镇定,两人均专注聆听有关的开案陈辞,但没有交谈。而身为事主母亲的女被告,在案发后被捕时更显得十分镇定。至于男被告被指曾号称自己是神医,能替女事主疗伤理痛。据控方案情显示,他曾向警方表示,事主在案发时确实赤裸身体,而男被告则只是让事主吸纳一些“光”来使身体更健康,而其它在酒店发生的事情,他也确认了,但最终却承认自己没有能力治病,但当所谓“他主”进入他体内,他就有能力治病。